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及购建船舶的进展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及购建船舶的议案》,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及购买/建造船舶,投资金额不**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子公司设立及购买/建造船舶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在上海网站(//www..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及购建船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海运(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海南”)已取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为扩大公司船队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兴通海南拟购买一艘12000载重吨化学品/油液货船,近日已与台州市五洲船业有限公司签订《船舶买卖合同》,船体号:2206,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买方(委建方):兴通海运(海南)有限公司
2、卖方(建造方):台州市五洲船业有限公司
3、合同价格:壹亿叁仟玖佰贰拾万元人民币整(¥139,200,000.00元)(合同价格不含送审/详细设计、 CCS的审图费),含增值税**(13%增值税专票;如遇税率变动,合同价格按不含税价进行调整),相关税赋,含附加税、印花税、所得税由卖方承担。
双方约定,如果是因为建造方船厂在建造过程中因为生产设计的原因导致本船相关指标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或者交船期延误,则合同价格按照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4、主要条款:建造方同意在建造方的船厂建造、下水、装配、完工一艘12000DWT化学品/油液货船,并在完工和试航成功后交付给委建方,其技术规格在合同**章中有详细描述,该船将在中国登记船籍并悬挂;委建方同意根据合同的条款支付合同价金给建造方并接受该船。
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并在建造方收到委建方支付的**期进度款之日起生效。
6、交船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450日
本船应在满足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具备所有船级社证书、成功完成试航(或再试航),在安全漂浮的状态,在交船地点由建造方交付给委建方;若根据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本船在建设过程中或性能测试发生允许延迟交船的情况,则上述日期将顺延。
7、交船地点:台州市五洲船业有限公司船厂码头或者台州港安全锚地
三、对外对公司的影响
兴通海南购买12000载重吨化学品/油液货船,有利于拓展公司液货运输业务,提升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与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液货运输业务的发展;同时,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服务客户,顺应市场变化,响应客户需求,提供多品类、多区域的运输服务。本次交易符合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国际、国内运输业务,增强公司给予者长期、持续的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